重慶晨報永川讀本訊 記者 盧婉娉 通訊員 王明新 日前,讀本記者從區人社局獲悉,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近期下發《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範圍的通知》(渝人社發[2014]188號),通知中明確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允許參加我市基本醫保的親屬或指定人使用。
  憑證卡可直接使用親屬醫保卡
  “這下好了,像我父母親這種購買了農村居民醫療保險的,以後萬一要是生病住院就可以刷我的醫保卡了。”昨日,來到區人社局三樓醫保大廳辦事的張女士,在看到相關通知時高興地說道。
  據區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個人賬戶允許親屬或指定人使用有兩種辦理方式。一是憑證卡直接使用,需要使用他人個人賬戶支付醫療費的參保人(簡稱“使用人”)應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就醫登記,使用人向定點醫療機構提供本人和提供人(提供個人賬戶給其親屬或指定人使用的參保人)的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的原件及複印件1份。
  二是個人賬戶關聯使用,即提供人持本人和使用人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原件和複印件到提供人參保所在區縣(自治縣)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個人帳戶關聯,並填報《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關聯使用申請表》(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可下載)。定點醫療機構和醫保經辦機構必須嚴格審驗使用人和提供人提交的相關證件和資料,並留存複印件以備查。
  違規使用者將被移送司法機關
  此外,個人賬戶除了允許參保親屬或指定人用於承擔相關醫療費用,該文件還規定,個人賬戶還可用於繳納退休人員本人的職工大額醫療互助保險費,或用於本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以及用於購買“食健字號”保健食品。
  “說實話,我們這些沒進過企業、單位的老百姓,雖然買了居民醫療保險,也只夠平時用來買點感冒藥之類的。要是生起大病來,就不好說了。但從明年起,就可以用娃兒的醫保卡了,多少可以減輕點兒家庭負擔。”聽到大廳工作人員的解釋之後,前來咨詢醫療保險報銷政策的老人們紛紛議論起來。
  區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規定的出台,不僅拓寬了我市城鎮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使用範圍,提高了個人賬戶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強了個人賬戶資金的互濟性,還減輕了個人和家庭醫療費用負擔。
  需要註意的是,參保人員、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也有相關要求。一是嚴禁個人賬戶套取現金,對違規使用者,發現一次暫停其通過社會保障卡在定點藥店結算3個月。
  此外,對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套取現金的,將按醫保服務協議進行處理,對違法的按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原標題:醫保卡明年起可給親屬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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