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行車低頭族 警將全程錄影立法院昨天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在行駛道路時,包括停車等紅燈,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看房子他類似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行為者,包括使用簡訊、手機應用軟體等,汽車駕駛人將處3千元罰鍰,機車駕駛人則處1千元罰鍰。新汽車美容法上路後,實際執行是否會有困難?警政署交通組科長蔡宗益表示,將先了解執法時可能遭遇的問題,再和交通部討論配套措施,進而提出一套可行的取締作法,並加買屋強警員的執勤技巧。此外,現行取締汽機車駕駛人使用手機的做法,還是以街頭攔檢為主,常會發生民眾否認,而員警也無證據證明的狀況,進而出現糾紛。蔡宗益表澎湖民宿示,為了蒐證的完整度,未來不排除要求員警全程錄影或是拍照,以作違規證據。「目前還是以現行規定執法,並以勸導代替處罰。」蔡宗益說,在新法9月1日上路之賣屋前,會要求各警察機關加強法令宣導;新法一旦公布實施,警方會立刻因規定執行,只要蒐證充足,將依新法開罰。至於警力不足時,是否會以提供獎勵金的方式鼓勵買房子民眾檢舉違規案件?蔡宗益表示,警方非常歡迎民眾主動檢舉或協助蒐證交通違規,但由於目前法規上並無相關規定,因此並沒有提供獎勵金。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房屋出租法組長黨一凡也表示,目前通過的是母法,相關子法還待警政署和交通部研議,之後才會通知各縣市警察局;目前仍照現行法令執行,僅針對在行車中使用手機撥號、售屋網接聽、通話和數據通訊的駕駛人處以罰鍰。他說,如果主管機關要求員警攜帶錄影設備,也會盡力配合。以下內文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取締行車低頭族-新成屋警政署-將全程錄影-063600526.html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土地買賣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h52nhvcf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